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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代理时代”药企角色的转换(2)

2012-04-06 10:49 来源:中国医药营销联盟 作者:赵郑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招商也需要专业化,所以需要专门建立一支招商队伍。销售队员强大,人数众多,招商体制构建好了就可以了。这个阶段一般是零到一亿的阶段。

眼下最关键的问题是三个点:

第一点,现在形势下面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企业快速增长,现在如果要求高开,那么税钱怎么承担?

第二点,税钱即使来了,我们又怎么合理的把它“打出去”这部分差额。去年3月份的时候,我在《中国医药报》发表了一篇“包税返点”的文章,提出了这个思路,引起的反响比较大。一些朋友就问我一个问题,“假如我全年开票我怎么样做?我怎么样让整个渠道系统接受这个观念或者做法?”“我只有一亿的销量,上市这一年我要做到四倍盈利,当地的财税局能不能接受销售额爆增等等这些问题?”

我出的招就是“包税返点”。怎么叫包税?就是企业既然高开,全部把税拿过来,当时还不成熟,为什么?“两票制”没有推之前,企业要把领导权力全部回收是有压力的,这个时候时机不成熟,除非是因为上市。但是今年的《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促使市场行为理性回归,企业掌握领导的角色转换。只有企业把票开给医药公司,医药公司能够把钱全部到公司帐下,这种情况下才可能包税。包完税以后结帐模式就变了,过去我是卖给他货了,怎么销售是他的问题,现在变成他的流向我非常清楚,而且将来结算是他找我结算,我们俩再也不是买卖关系了。

2008年以前我在企业负责营销的时候是“激进派”,强烈要求市场推销到底,叫做“无限计划模式”,我们永远战斗的是把大代理商揉散,让我们的神经末梢更加准确的传递到每一家医院,每一级市,是这个模式。

但是在今年以后机构营销也是公司之一,而且可以和企业进行比较大面的合作,就是要走过一个轮回,企业从被迫依赖省代的阶段,到省代打散而找县医院代理、市级代理、强化分销。分销完一段时间以后,过了几年又把市场统筹起来交给所谓的省代,称为“省代回归”。

这两点都是代理,都是单一结算模式。代理模式就是把空间交给别人来运行,而不是企业把每个空间每个点都计算到底,这个问题的落点是在包税上,包多少税?目前代理商开票行情已经到了十个点,高的有十二个点,低的有八个点,不一而足。假如均价是十个点,加上底价部分的就是十一二个点,增值税17%,在企业一般是16.1%,我估计差额大概是六七个点左右。能不能用一种方法说服代理商:我把这个钱给到主流商业,由主流商业统一配送到各个医院,那么过去代理商结算的时候是他找商业,现在变成我来找商业,我来找商业以后,招标归我了,铺货也归我,甚至于集中开发也归我。

过去代理商的职能是开户、开票、促销、队员管理、招标、货款,而现在如果统一招标的,企业如果把中转的货给自己,比如广东肯定放几十家商业,几十家商业里面良莠不齐,有可能导致货物流失。现在假如我们只找了一家或者两家,广州市医药公司他能覆盖的,如果我们再找到中山一衔接,基本上我们能把全广州全做了,当然也不是绝对的,各个区县地方的医药公司可能做起来就简单多了。这两个公司在正常情况下倒闭的可能是比较小的。企业过去是现款结算买货,现在是我直接发给商业,我来做好商务管控、集中开户等这一系列的事情。所以代理商就运行到体制外,体制外唯一有一点我们不可替代那就是临床促销。

临床促销工作还得保留,更多的情况下还是要靠人际代理,而这个工作需要医药代表做,不管是代理制的医药代表还是直营制的医药代表,都得做。

从代理商的八大职能里剥离出六大职能,返点就成立了。

佣金是什么意思?佣金就是医药公司把款回到企业,企业返过来和做营销推广的机构、个人结算,返出去钱返多少合适呢?过去我们都不管,给了底价他自己进行操作,他自己操作空间越大对他的诱惑越大。今年是17个点,17个点让企业承担企业抗不住,企业抗不住让代理商抗,代理商抗得住吗?都扛不住。应该进行一个分摊。

现在购销环节当中,在销售链上有六个环节,企业、企业把货给代理商、代理商把货给经销商、经销商给医院、医院的代理商代表、代理商代表的提成和工作费用。这六个环节里面哪一些可以分摊?

一,假如17个点或15个点怎么可能均摊?让医院均摊医院不干,过去有利润的时候不干,现在更不干,因为他抗不住,这个是不均摊的。

二,医药公司的毛利不过就是三个点,医药公司是不能均摊的。行业成熟将稀释利润。

要接受现实,不是药厂企业赚钱了以后不给,其实药厂代理商没有赚多少毛利,真正的利润都归了谁?越到终端越强势,这就是事实。

医药代表的提成利益能不能分摊一点?过去如果说小企业给代表的提成一般是8到10,如果销量能涨,保证他的收益,甚至于略亏,而且只要工作稳定,那么销售人员承担点可以不可以?

三、代理商希望是要15%左右的毛利,虽然和你算帐的时候都说没有赚钱,特别是对财务绝对说我没有赚钱,没有赚钱那你干什么?在代理环节的利润应该是10%以上,不然这个行业就没有那么大的诱惑。他能承受高开。

这几个环节绝对是可以商量的,商量的前提佣金结算、省代回归以后需要一个信息化管理。

再一个大的问题是:难的不是高开,难的是出去。怎么出去?过去财务可能80到20之间,高开之后给60个点,不用给60个点的,六大职能代理商都没有了,你只给他30到40个点就可以了,为什么是30到40个点?因为货款垫资是谁的就是谁的,所有都是你垫的,品牌营销都是企业做的。我在一本书上专门写到,“企业可以用另外的名目,比如学术推广会等等,企业包括人员编制,曾经让你做的事我都揽过来做,我揽过来做的同时我就产生了成本,而这些成本全有都票”。企业做学术推广,给专家费用要有票。找专业公司给你提供任何服务,他会给你票。企业应透明经营,企业不应该承担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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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企业招商 医药营销 医药代表 代理制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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