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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新政出台 报销比例不低于50%(5)

2012-08-31 10:10 来源:新华网 点击:

核心提示: 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资,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大病保险制度即将在全国大面积推开。国家发改委、保监会等6部门今天出台《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盘活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一步提高大病患者的医疗费报销比例。

业内反应

保险业期望“保本微利”

业内人士称,应避免像交强险一样陷入亏损,否则热情不高。

大病保险政策的发布,令上半年业绩疲软的保险业似乎看到了曙光,毕竟,医保基金入市,能够使保险业获得一笔可观的保费收入。

但这一新政对保险公司是否有利,似乎并不确定。昨日,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大病保险如何让保险公司实现“保本微利”,避免像交强险那样陷入亏损的泥沼,将决定商业保险进军大病保险的深度和广度。如果经营效果不可预期,保险公司在实际承包方面也会趋于谨慎。

根据政策规定,承包大病保险的商业机构通过政府招标决定,费率、报销比例也由各地政府自主确定,这就意味着大病保险不像交强险那样具有强制性,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不承保,倘若地方政府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较弱的话,大病保险的落实效果也可能大打折扣。

另外,由于个人医保信息并未实现全国联网,就医信息沟通不畅也会使得大病骗保、骗赔等几率比交强险更大,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也会更大。

在保险业界看来,费率将是商业保险承保大病保险的关键,如何确定各地的保费,让老百姓交得起,让大病得到保障,同时也不让保险公司亏得太狠,实现“保本微利”,成为各地政府推行这一政策所要面临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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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大病保险 商业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责任编辑:中国医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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