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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药企动作频出 药房托管难破利益困局

2014-03-10 09:49 来源:中国经营报 点击:

核心提示:随着多家药企动作频出,药房托管热再度回潮,甚至成为两会上的热门议题。对于这一模式各方却表现不一,药企趋之若鹜,药厂却大倒苦水,而所谓的破除“以药养医”的痼疾或许也只是一厢情愿,大部分业内人士则表示并不看好,其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论证。

随着多家药企动作频出,药房托管热再度回潮,甚至成为两会上的热门议题。

2月中,康美药业(600518.SH)发布公告称,拿下4地81家公立医院的药房托管权;在此之前,已有包括众多国企和民企上市公司在此方面有所行动,包括华润、国药、上药、白云山、国药一致、九州通等等。

但是,对于这一模式各方却表现不一,药企趋之若鹜,药厂却大倒苦水,而所谓的破除“以药养医”的痼疾或许也只是一厢情愿,大部分业内人士则表示并不看好,其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论证。

药企积极参战

康美药业新年伊始已经托管了81家公立医院的药房。

2月12日,康美药业发布公告称与辽宁中医药大学、辽宁本溪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托管辽宁中医药大学直属的4家和辽宁省中医医疗集团所属的22家医院的中医药房。此前,康美药业新年伊始已经托管了81家公立医院的药房。

一位制药界人士表示,药房托管并非新生事物,实际上已经有10多年的历史。从目前看,药房托管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托管方只负责药房的物流和电子信息系统建设,其他方面概不涉及;第二类是托管方负责药房人事等日常管理,但是没有药品采购权,药品采购由医院的药事委员会决定,采购权在医院手里;第三类是将药房全权交给托管方管理,进行彻底的托管。

在康美药业披露的对广东10家医院药房的托管中,双方商定,由医院负责制定《医院用药目录》。康美药业的药品供应链及服务延伸至医院仓库,后者将作为康美的药品供应平台,由康美负责管理和使用,药品进入药房后才归医院所有。药房托管后,药品从仓库领入药房即视为医院确认购入,医院按实际领取药品数量和价格结算给公司,药品结算价格以广东省统一招标挂网价格为准。由此可见,康美药业的托管模式为第二种模式,即药品采购权归医院负责。

根据康美药业公告,上述10家揭阳市二级医院中有较大的5家2013年收入合计约13.1亿元。若按二级医院药品收入占比45%计算,康美配送上述5家医院药品业务收入约为6亿元,每年可产生数千万元的净利润。

华润医药的模式则与此不同,该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华润医药的药房托管只是负责物流和信息建设,其他并不涉及,“只是给医院提供服务,不能和其他公司的药房托管混为一谈。”

国药控股也参与了药房托管,该公司一位媒体负责人表示,国药集团尝试的托管药房少之又少,具体的细节需要确认才能对媒体公布。不过,公开资料显示,位于浦东的上海东方医院南院于2012年11月23日开诊之时,即与国药控股签约合作实施“医药分管”。有业内人士指出,运营第一年药品营业额即超过3亿元。

制药企业倒苦水

药房托管模式不能实现真正的医药分开。

与药企的积极相比,制药企业对“药房托管”的态度则全然不同。

“药房托管不会起到什么作用,只会加重对制药企业的盘剥。”西南地区一家民营制药的销售总监王进(化名)这样说。

王进表示,实行药房托管的背景是多年以前就提出的“医药分家”模式。“药品销售要逐渐从医院的业务中淡化和退出,这样做的目的应当是最后降低药价,但是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原因就在于,药品的采购权从医院转移到托管方以后,后者仍然会借此权利向企业要挟议价,最终企业会同意以“暗扣”的形式向托管方返点,“而这种成本最终又转嫁到患者身上。”王进说。

“根据规定,托管药房应当以药品生产企业在该地区的中标价进药,但是实际情况却是托管方又再次压低价格,形成”二次议价“。”王进说,“对于这种现象,招标部门虽然明面上不允许,但是实际上却又没有什么办法制止。”

而托管方也似乎有难言之隐,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副会长郭云沛的看法则认为托管方背负了沉重的负担,“现在的药房托管是一场骗局,托管方必须向医院付高额的各项费用,比如折旧、水电费等,医院等于从托管方手中得到了大量药品销售提成。”

他举例早年南京医药托管了100多家药房,但是医院向托管方南京医药索要的各项费用高达35%~45%,在盈利无望之下,南京医药最终被ST,并退出了这些医院的药房托管。

因此,在这种多方的利益博弈中,药房托管模式并不能实现真正的“医药分开”,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就表示了强烈的质疑,“药房托管仅仅是药房的管理者改变了而已,并没有真正”医药分开“,而且托管方就只有一家医药公司,这造成绝对的垄断,而绝对的垄断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

仍有待论证

公立医院要自行解决运营费用,但另一方面又有很多收费禁区。

尽管如此,医疗行业人士还是对药房托管抱着探索的态度。台州恩泽医院集团负责人陈海啸认为,从2001年三九集团与广西柳州市签订“药房托管”协议算起,医院药房托管已经进行10多年了,现在最应该做的是将这些年药房托管的成败经验进行总结,再出台新的试验方法。

但是,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则直言“这个政策根本行不通”。在他看来,原来医院有15%的药品加成,卖100元一盒的药,医院可提15元,现在要托管给第三方,那么为了保证这些收入,就会要求托管方以115元一盒的成本接盘,最终这个价格还会转嫁给制药企业。

“对于药房托管,不应一棒子打死。”陈海啸说。他认为,医院在合理用药、监督药品副反应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从销售药品中得到一些回报是合理的,只是得到多少应该研究。

而庄一强则认为这个矛盾是由根本制度决定的,“现在的情况是,公立医院要自行解决运营费用,但另一方面又有很多收费禁区,而实际上,公立医院的运营费用就应该由国家出,那么禁止一些收费才是可行的。”庄一强分析,“但是,这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大幅减少公立医院的数量,好让国家养得起。”

庄一强认为,现在医疗市场上80%以上都是公立医疗机构,这是错误的。而实际上,国家应该把大量医院交给民间资本去经营,让各种层次的患者自行选择就医,而只保留少量的公立医院,由国家全资拨款经营。这样,就能保证公立医院价格低廉,对收入层次低的患者提供“兜底”的医疗服务。

Tags:药企 药房托管 利益困局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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