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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差比价规则颁布 “变脸”涨价风有望遏制

2011-12-02 10:11 来源:北京商报 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经过几年的试行,国家发改委昨日正式公布了《药品差比价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明确要求有效成分相同的药品,不得以名称、包装等不同为由,制定不同价格,有望有效抑制企业通过改换剂型包装变相涨价。

很多药品被发改委降价之后频频遭遇“降价死”,之后又“改头换面”高价杀回市场的药品行业乱象有望得到遏制。

经过几年的试行,国家发改委昨日正式公布了《药品差比价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明确要求有效成分相同的药品,不得以名称、包装等不同为由,制定不同价格,有望有效抑制企业通过改换剂型包装变相涨价。专家指出,由于药品行业较为专业,未来还需等待技术领域的配套措施出台,对药品剂型和包装加以规范,才能让《规则》真正落地。

有效成分相同药品要同价

2005年1月,国家发改委曾制定下发了《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在此次正式实施的《规则》中,发改委指出,近年来,药品剂型、规格、包装材料和形式不断翻新,一些企业通过改换剂型、规格或包装等逃避价格监管变相涨价,加重了社会医药费用负担。针对这些问题,发改委要求,按照药品通用名称,选择有代表性的剂型规格制定最高零售价格,其他剂型规格以“代表品”为基础,按照合理的差价比价关系核定价格。

《规则》明确“代表品”按照临床常用、价格合理、成本和供求状况具有典型性的原则选择。有效成分相同的药品,不得以名称不同、包装材料不同等为由,制定不同价格,防止企业通过变换名称变相涨价。

“换汤不换药”也会涨价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数十次给药品降价,涉及金额数百亿元,但药品品种呈几何形增长,价格也是持续上涨,很多药品被降价之后,药品频频遭遇“降价死”——立刻从市场中消失,随后“改头换面”变成一种新药上市,价格还跟着一路飙升。其实,医改“三年攻坚”接近尾声,解决药价虚高开始进入“战术”层面,让药企无漏洞可钻,打击变相涨价,已是必须为之。

有业内人士透露,几乎每次降价之后,都会出现降价药品停产、换个名称和包装再次销售的情况,大多数药企通过改包装、改剂型、改规格、改给药途径让低价药以高身价重新问世。例如,本是六味地黄丸的丸药,改头换面之后成了浓缩剂,钻按类别限制药品价格的空子,成分和药效都不变。又如降价药品剂量是两克,厂家改成一克的剂量,患者原来需要吃一粒胶囊的药,变成一次吃两粒,药品由此轻松跳出了限价范围。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新药的研发和审批成本过高,药企自身并不愿承担这部分经费,而选择投机取巧。

专家:监管是个“技术”活

“《规则》的出台对药品换包装涨价的现状能起到威慑作用,但真正遏制住这种情况的发生,仍需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措施,从技术层面上对药品包装和剂型进行细化和严格的规范。”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商务部市场运行调控专家洪涛认为,除发改委之外,还需包括物价、工商、药监等多部门联合起来,形成有机整体,对药品的规格和价格进行全方位的监管。

洪涛表示,由于药品行业较为专业,相关行业协会也要发挥主导作用,协助政府部门对企业进行合理监管,让合法经营的药企不会吃亏,钻空子的企业也会受到处罚,使广大患者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Tags:药品行业 药品价格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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