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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乱的药价政策让医改手段失灵(2)

2012-03-23 10:01 来源:搜狐健康 作者:刘汉卿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医改三年来,政府在医疗卫生领域投入1.5万亿元,医保覆盖率提高到95%,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然而医院药价虚高、过度用药、不合理用药等一系列问题依然表现突出,让一系列的医改措施大打折扣。我认为这一结果主要是药品差价率管制政策所导致的。

取消药品差价率管制而不是取消药品加成

取消药品差价率管制、实施只管最高零售价政策与取消药品加成、实施零差率政策完全不同,这一政策归还了医疗机构自主确定药品采购价和零售价的权利,让医院只要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基础上,自主确定采购品种和购销价格,购销差价收入由医疗机构自主支配。该政策的好处一是医院有动力压低采购价格,就会底价购进,底价购进就没有回扣的空间,没有回扣的刺激,医生就不可能滥用药;二是不必进行劳民伤财和备受人为因素干扰的政府药品招标;三是让医院拥有合理的药品收益,政府无需对公立医院进行直接补贴,解决了政府难以确定补贴标准和方式的问题,让有限的财力全部投入医保,缓解老百姓看病贵问题;四是让政府腾出更多的精力来监管医疗服务和药品质量问题;五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就会回归到质量、价格、服务的竞争。不必进行违法的隐性交易,不用倒买倒卖税票、逃税洗钱,医药行业集中度自然会提高。

例如:政府确定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最高零售价为2元/支,县及县上公立医院就会像私人诊所一样以0.64元/支的底价购进,以2元/支的价格卖给患者,0.64元-2元之间的差价归公立医院所有。尽管差价率达到213%,远超过原15%的差价率,但是患者(医保)节约了10.65元/支,公立医院获得了1.36元/支的利润,多方受益。事实上公立医院药品购销差价率无需达到213%这样高额的程度,在正常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平均为40%-65%。而且政府可以根据实际购进价格和差价率的高低进行动态调整。

取消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归还医院的采购权

药品招标多年来,各省执行情况都是高价中标销量猛增,低价中标销售量极少甚至为零。2010年央视曝光的出厂价为15.5元/瓶的芦笋片,中标价是185.22元/瓶,顺加15%后零售价为213元/瓶。湘雅二院医生每开一瓶芦笋片可收回扣80元,占185元中标价的43%。从2006年到2009年,芦笋片在湘雅二院购进价格为85.22元时,销量为零/年,购进价为139.1元时,销量为100瓶/年,购进价为185.22元时,销量为7391瓶/年。芦笋片销量的成倍增长,并不是这个药在治疗疾病方面具有多么神奇的功效,而是由直接给医生回扣多少决定的。药品价格越高、给医生回扣越多、销量就越大。

央视报道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出厂价到零售价中间利润高达2000%,当记者采访医院药剂科时,她们回答是“价格是政府招标定的”,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这种医院得利、医生得回扣、患者受损失、政府得恶名的做法,真是荒唐可笑。

一省有几千万人用药,几百亿元的药品采购量由几个人招标人员掌控,怎能挡住几千家药品生产企业八仙过海的公关?绝对的垄断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近年来,一些省市负责招标的相关人员集体腐败就是明证。

药品招标对虚高药价形成了事实上的保护。因此我建议取消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归还医院的采购权。

不能让“质量优先”成为抬高药价的幌子

进口合资品种的中标价是国内生产企业相同药品的几倍乃至几十倍。如2011年11月21日羊城晚报报道进口奥美拉唑胶囊(20mg,14粒)价格高达177.16元,是国产同类药品的1360%。

很多人以进口合资药质量比国产药好诱导公费和医保报销的患者去选择高价的进口合资药,对国内质优价廉的民族药及我国医药工业造成极大的伤害。然而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家权威机构拿出药效学、药代学、药物经济学方面的数据证明不同质量层次、不同价格、同种药品的质量和疗效的差异。

还有人说公立医院药品价格高是因为质量好,也以此误导患者。央视报道的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完全相同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在大医院的中标价与私人诊所采购价相差17倍,就很难解释“药品价格高质量就好”的观点。

“齐二药”亮菌甲素和安徽华源生产的“欣弗”克林霉素以高出出厂价7-8倍中标,均属假药,在“质量优先”的保护下,顺利通过招标,堂而皇之进入大型公立医院,在致死众多患者的恶性事件曝光后,医院却说药品质量应该由政府招标机构负责;招标机构说药品质量是由专家评审的,与招标机构无关;专家认为法律没有赋予其监管药品质量的职责,本身也没有能力和设备检测药品的质量,应该由药品质量监管部门负责;药品质量监管部门说我们没有参与齐二药生产的亮菌甲素招标,我们成了冤大头。药品作为一种关乎人民健康的特殊商品,药品的质量问题应从法律和监管上着手解决,无论价格高低,药品生产都必须符合GMP标准,药品经营必须符合GSP标准,药品检测必须符合国家药典的相关规定。质量是底线,谁也不能超越,决不能与药品价格混为一谈,决不能打着“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幌子,抬高药价、坑害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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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药品价格 医疗机构 药品招标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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