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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治理药贵之道

2012-05-16 11:47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毛正中 点击:

核心提示:药物是分类的,同一类中还有不同的品牌。在总体上判断药物“贵”的同时,还必须对类别及品牌作出区分,看看到底是哪些贵。这时,判断所援引的方法,与“便宜无好货”的理念是一致的。

  “便宜无好货”,是中国老百姓在日常商业活动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其中凝聚了平民的商业智慧。几乎人人明白“货”的质量要高,必须要有“投入”(成本)的保证,否则,所谓“质量”可能就靠不住。“便宜无好货”的另一层意思是:若“货色好”,那么“贵”一点也是值得的。这与现代评价方法要考察每一元钱所获得的价值真是不谋而合。

当然,“便宜无好货”的逆否命题“昂贵无孬货”也未必成立。以药品(或医疗中的耗材)为例,有的贵得离谱,却“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其质量平平,甚至还可能很差。须知,药品贵是造成“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于是,人们自然要拷问:药品到底是“贵”还是“不贵”呢?

药品“高消费”势头未能遏止

我们先从总体上分析药品“贵”还是“不贵”的问题。新一轮医改启动前的2008年,全国的药品消费为6202.4亿元,而2012年为8410.2亿元,虽然药品费用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由41.56%降至了39.84%,但是每年大约有1000亿元的增加,绝对数量的增加与从2000~2008年的增加趋势相比,并没有表现出减缓的迹象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从2008~2010年仅增加了1800亿元左右。这些钱全部都用于吃药了。

再看一下在最基层的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消费情况。2008年,全国乡镇卫生院的次均门诊费用为42.5元,其中,药费为25.8元,占60.7%;2008年次均住院费为790.8元,其中药品费为403.9元,占51.1%。2010年次均门诊费为47.5元,其中药费为28.7元,占60.4%;次均住院费为1004.6元,其中药品费为531.1元,占52.9%。这组数据表明,在乡镇卫生院实行了一系列控制药品费的措施(包括招标采购、基本药物目录、零差率等)后,药品费增加的势头还尚未遏止住。从2008年到2010年住院费增加了203.8元,其中的62.4%都来自药品费的增长。从总体上说,“看病贵”一定程度上源于“药品贵”看来不无道理。

药这么贵又那么难咽,可是为什么中国人每年都在大幅度地增加药品消费呢?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补偿机制不健全、不恰当,恐怕是最重要的动因。“以药补医”这一短视的补偿政策,造成了医改的长期困境。但是,基本药物制度、医疗保障制度(例如,各种医保基金对购买服务的安排)不够完善,也有直接联系。因而,在改革补偿机制时,也要注意基本药物制度和保障制度的完善。

成本-效果评价的缺失

药物是分类的,同一类中还有不同的品牌。在总体上判断药物“贵”的同时,还必须对类别及品牌作出区分,看看到底是哪些贵。这时,判断所援引的方法,与“便宜无好货”的理念是一致的。

众所周知,在遴选基本药物或医保报销药物目录时,必须要考虑3个维度:疗效,安全和经济性。可惜的是,迄今人们对经济维度的实际关注较少,即使关注经济维度,多半也只是观察“贵不贵”,即市场上药品的“单价高或不高”,而科学的评价是要用成本-效果分析,即依单位效果的成本来观察贵还是不贵,或者说看每一元钱所获得的实际价值。若一种药品可能价格很高,但疗效非常好,获得单位效果的成本反而较低,则视其为“更可取”。这里,其实反映了“便宜无好货”的评判原则。

目前,在广泛使用的药品中,开展了严格的成本-效果评价的品种凤毛麟角。而发达国家上世纪90年代起就开始要求药品企业做成本-效果评价,方法也日益成熟。若我们这一课不补上,则药品的招标、药物目录筛选就失去了基本的重要依据,只能停留在一般地谈“药品贵”,难于找到治“贵”的具体对象。当然,还要视具体地区来分析,在什么环节上导致了药品贵。流通过环节中的不规范行为以及对这些行为的管制不力,是大家公认的造成“贵”的主要原因。

规制与激励相结合

为了控制药品费,需要把规制和激励结合起来使用。目前使用的工具主要是规制,例如,限价、规定药品的使用范围、零差率等等,它们的共同特征是“限制”,即“不能”做什么。但还有一些工具,即激励,是鼓励做什么,让处方药物的医生,为了他们自身的利益能按照“我们”(全社会或医保)期望的方向行动。

例如,可以把限制用药目录、零差率的政策,调整为鼓励尽可能处方(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或经证实的成本-效果好的药品;可以规定:若处方这些药物,医院/医生可以获得15%的加成收入,而其他药品实行零差率,或很低的加成收入(例如1%~3%,以弥补供给者的运输和存贮等成本)。因加成收入的激励,诱使医生尽量使用基本药物(成本-效果好的药物)。这种支付激励不同于目前采用的规制方式,值得一试。这种方式的另一个好处,是可以缓解实行零差率带来的筹资困难,缓解用药限制引起的服务能力下降的影响。

总之,“便宜无好货”,不能简单地直接以价格高低来评判药物,还要考察效果这一要素,以成本-效果为基础,找出治理药贵之道。

发达国家上世纪90年代起就开始要求药企做成本-效果评价,方法也日益成熟。若我们这一课不补上,则药品的招标、药物目录筛选就失去了基本的重要依据,只能停留在一般地谈“药品贵”,难于找到治“贵”的具体对象. 

Tags:理药贵 药品价格 基本药物 医保报销

责任编辑:陈竹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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