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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深度分销扶弱不锄强

2011-06-16 13:47 来源:医药经济报 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深度分销实施初期往往会呈现出虚假繁荣:“老大难”市场与空白市场启动、终端商和销售人员增加、促销攻势如火如荼……但问题很快出现:销量上去了,服务却下降了;成本上去了,利润却下来了;企业的劲头上去了,经销商的积极性却下来了……

深度分销不是“革”经销商的“命”,不是要取而代之,而是招商企业携手经销商,下好区域市场这盘棋。  

“六不”把度  

 深度分销实施初期往往会呈现出虚假繁荣:“老大难”市场与空白市场启动、终端商和销售人员增加、促销攻势如火如荼……但问题很快出现:销量上去了,服务却下降了;成本上去了,利润却下来了;企业的劲头上去了,经销商的积极性却下来了……原因在于招商企业没有把握好深度分销的度,有数量没质量,招商企业热情高涨,经销商却冷淡麻木。防止过度要正确理解深度分销,操作要遵循“六不”原则。

1.不是一统天下。深度分销不是招商企业“一言堂”,更不是独立操盘,而是要尊重并正视经销商的存在,以经销商为核心和主角。招商企业直接操盘往往只是暂时性的过度措施,最终还是要交给有能力的经销商来打理。同时,要致力于提升弱势经销商的素质、能力和资源储备,使其成为主导区域市场的核心经销商。

2.不是不计成本。招商企业要对以下几笔账心中有数:设立分支机构与经销商管理的成本、直接掌控终端与经销商掌控终端的成本、终端开发管理成本与未来产出预测、渠道广泛覆盖与未来物流成本等等。

3.不是不计质量。占有战略性的可动销终端,扩大渠道覆盖除了瞄准新类型渠道外,还要面向区域市场内未辐射区域、未铺货渠道及未来占领终端。坚持选择性铺货,充分考虑终端的类型、规模、成本、形象匹配度、动销能力、未来潜力等诸多因素,进行必要的渠道终端价值、潜力评估。

4.不是不计关系。建立和谐共荣的渠道网,尽量避免3类冲突:一是招商企业与经销商的冲突,常因“抢地盘”和经销商执行不力引发。二是终端商之间的冲突,多由终端政策差异引发。三是经销商与终端商之间的冲突,主要因经销商服务能力滞后引发。

5.不是人海战术。要更多地借力于经销商的组织与人力资源。针对经销商覆盖不到或不愿覆盖的区域或终端,可按照“组建尖兵团队-滚动循环开发-培育成熟移交”这三步来操作。 

6.不是代替执行。招商企业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区域市场营销规划,空白或问题、疑难市场开发维护管理,经销商素质与能力提升等方面。对于经销商配送能力(物流辐射、覆盖能力或运输设施)不足、终端维护能力(主要是人力资源)不足等现实问题,可能需要招商企业暂时出政策、出资源(人、钱、车等),最终还是由经销商来执行。  

 别办成“两家人两家事”  

招商企业在区域市场上的组织形态及其与经销商的合作模式,决定了双方的共生状态是共荣、共赢还是互猜、互残。深度分销一旦被办成“两家人两家事”,就注定会失败。笔者认为,深度分销可能的组织合作模式有6种:

一是互补型。合作双方操作不同类型的渠道,井水不犯河水,要求招商企业平衡好不同类型渠道的销售政策。

二是内嵌型。将经销商视为办事处,招商企业的区域经理驻扎在经销商内部,参与指导运营、辅助管理,这是典型的“一家人一家事”。销售经理和经销商共同建设并完善网络,管理物流和促销,直接参与对业务员及促销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可以迅速提高和完善经销商的营销能力。

 三是联合型。以资本为纽带深度合作,联合组建区域分支机构,精耕细作区域市场。这也是“一家人一家事”,通过合资合作,形成价值共同体,容易统一认识、统一目标、统一行动。

四是帮扶型。招商企业的驻外机构或区域经理行使助销职能,但并不与经销商“合署办公”,组织边界泾渭分明。基于共同的市场目标,仍属“两家人一家事”模式。

 五是接力型。在空白或疑难市场,招商企业成立市场先锋团队,负责打前阵。打下市场后,经销商负责接盘。这是典型的“两家人一家事”。

六是竞争型。招商企业拓展新渠道,或直接把握关键终端和重要终端,以及对终端拾遗补缺式地开发,难免会影响经销商的市场销售,至少让经销商产生被挤兑的感觉,而将招商企业视为竞争对手,深度分销成了“两家人两家事”。双方隔阂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就会增加合作成本甚至终止合作。  

生态平衡五禁区  

深度分销要保持渠道生态平衡,做到和谐共荣,就必须保护好经销商的积极性,避免以下5种行为。

1.增加经销商数量。在经销商市场开发、管理与物流能力不足的区域市场,招商企业可能会考虑增加经销商数量,由独家变为两家甚至多家分销,各经销商划疆而治,或优胜劣汰。如此一来,经销商可能会“吃不饱”,相互之间也难免出现冲突,造成人心浮动,有的甚至会“见异思迁”放弃经销权。

2.直接回收渠道终端。招商企业直接操作有销售规模的商业终端,如关键客户(KA)、重点客户(MA),这些客户往往是经销商的命根子,回收将会动摇其市场根基,自然会心存不满,失去积极性。

3.“抢收”终端网点。对于市场上新出现的大中型销售终端,有些招商企业直接与终端商合作,使经销商吃不上“到嘴的肥肉”。因此,掌控终端要慎重,不一定要直配、直管,不要盲目地抢经销商的饭碗。

4.开发新型销售渠道。服务型销售终端集形象展示、产品销售、服务支持、信息反馈等功能于一体,虽然也是对经销商的一种支持,与其负责的药店和医院客户不产生直接冲突,但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分流区域市场上的潜在客户,降低经销商的赢利水平。只要销售政策没有不合理的差异,经销商或能接受这个现实。

5.终端政策平衡性差。招商企业必须平衡好直控终端与经销商所控终端,不同类型渠道终端,关键终端、重点终端与中小终端的销售政策,否则就会产生渠道冲突。

Tags:医药行业 招商企业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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