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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套牌”之风当止

2012-02-04 09:35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刘国信 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 近年来,药监部门查获的非法保健食品中有不少是套用或盗用正规产品的批准文号,这种行为扰乱了保健品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未经批准检验合格的产品一旦流入市场,将直接威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根治保健食品“套牌”乱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已成为监管部门刻不容缓的责任。

 近年来,药监部门查获的非法保健食品中有不少是套用或盗用正规产品的批准文号,这种行为扰乱了保健品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未经批准检验合格的产品一旦流入市场,将直接威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根治保健食品“套牌”乱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已成为监管部门刻不容缓的责任。

“套牌”现象不新鲜  

事实上,近年来“套牌”现象在保健食品行业已不是什么新鲜事。2011年,被国家药监部门曝光的“套牌”产品就有数十种,如“雪域唐清”所使用的批准文号系盗用“陕科牌康乐益胶囊”的批准文号;安徽省药监部门发现,标示“天绿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乐力钙”和“钙尔奇D”的批准文号,所对应的实际产品名为“宝健牌迪钙片”……

去年,减肥产品“左旋肉碱8点瘦”被广州市药监部门曝光,其标示的批准文号为“卫食健(2003)第0373号”,经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健食品数据库,这一批准文号所对应的产品名称是“蝶之舞牌减肥胶囊”。显然,“左旋肉碱8点瘦”存在套号问题。而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在进行市场监察时发现,竟有14种假冒减肥产品同时盗用同一个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另外,该局查获的2700余盒假劣保健食品中,违法行为大多是套用、伪造批准文号,或是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等。

网络成为推手  

近年来,违法保健品“套牌”手段五花八门,“套牌”现象层出不穷,主要源于利益驱使,而网络也成为幕后推手。

据了解,目前常见的“套牌”、“盗号”形式主要有:1.直接盗用其他厂家的批准文号;2.直接与厂商达成协议,“租用”其批号贴牌生产;3.同一厂家的多种产品“一号多用”;4.一个产品出问题后换个名称包装再上市,批号不变;5.“老瓶装新酒”,新产品用老批号;6.普通食品套用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7.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盗用药品批准文号等等。

据某业内人士称,目前市场上有许多所谓的“保健食品”,其外包装模仿真正的保健品,其实却只是普通食品。除仿冒外,“一号多用”的情况也非常严重。如有的企业申请了数十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他们自己却很少生产产品,而是将这些批号租赁给多家厂家使用,每年收取一定的转让费。此外,“老瓶装新酒”的方式虽说欲盖弥彰,却成为一些不法厂商惯用的手法。如物色一个和自家新配方产品功能差不多的“老”批号,再进行技术转让的变更申请,原有的功能、配方、工艺都不变,原封不动地印在新产品的包装上,但至于在实际生产时用什么原料、采用什么工艺、产品功效如何则无从得知。

近年来,由于监管部门加强了抽查频度和力度,保健品“套牌”现象在正规药店有所收敛,但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成为“套牌”保健食品热销的场所。调查发现,目前在网上售卖、转让伪造批号的现象相当猖獗。笔者在搜索引擎里敲入“保健食品、转让、批文”等关键词后,顿时涌出一大堆网站。“卫食监字批号低价转让”、“一个月搞定批文难题”等网页琳琅满目,转让批号的、提供转让中介服务的,应有尽有。电子商务本身固有的某些缺陷,加之我国滞后的电子监管存在诸多漏洞,在利润和风险的博弈中,许多违法商家选择网络市场销售“套牌”保健食品。

强化监管刻不容缓  

业内人士指出,根据有关规定,一个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种产品,可见,批准文号就好比保健品的“身份证号”。保健食品“套号”将直接导致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进而严重威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套号”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还是利益驱动使然;另外,相应监管法律法规也亟待完善。

据介绍,每一种产品在申请批准文号的过程中,需要经过大量的产品试验,而直接套号则免去了上述过程。这些没有经过任何试验和检测的产品,不仅质量难以保证,功效达不到要求,而且必然存在安全隐患。另外,在申请“小蓝帽”——保健食品专用标志时,也需要一定的周期,其申请成本高达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因此,“套牌”生产成为许多不法厂家变相追求低成本和高利润的方法。

对于“套牌”保健品必须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坚决根除。据了解,目前《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尚未正式出台,有关保健食品的审批、监管、生产常常遇到无法可依的情况;而其它法律法规对于保健食品“套号”问题也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加以规范。此外,由于历史原因,现在市场上的保健产品“卫食健字”和“国食健字”同时存在,但由于各地情况不一,清理换证没能全面启动,目前市场上两种批号都在流通,容易造成标识认知上的混乱,给不法厂商造成可乘之机。因此,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日常动态监管,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套号”的不法行为,净化保健产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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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症当用猛药医

保健食品是一种特殊商品,事关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马虎不得。时下,不时曝光的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事件让人们对保健品食用是否安全多了一份担忧。如何消除保健食品在生产、流通、销售、服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整顿和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遏制相关安全事故,确保应有的保健效果,是时下广大群众热议的话题。 

“顽症当用猛药医”, 保健食品市场整顿到了非下大力气不可的地步了。笔者认为,各地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在其生产、流通、销售、服用等诸多环节加大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有涉及保健食品的企业进行明查暗访,跟踪检查,以了解真实的生产销售情况。

对于违反规范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坚决不讲情面,收回相应的认证证书;对于不执行规范的,要严厉处理,该停产就要停产,该吊证就要吊证,该曝光的就要曝光,该处罚的就要处罚。另外,要定期对保健食品质量进行抽样检测,并及时向公众公布检测结果。

此外,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加强对保健食品相关知识的学习,对保健品各个环节中的违规行为要敢于举报,以防微杜渐。只有多管齐下,才能确保保健食品的安全与健康。

Tags:保健食品 保健品市场 药品监管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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