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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率与集中度提升之源

2012-11-03 09:57 来源:中国药店 作者:郭泰鸿 点击:

核心提示:药品零售连锁率的提高是药品零售业发展进入初级阶段时必然出现的一种现象。提高零售连锁率可以提高零售业的集中度,提高企业市场信誉,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可以降低政府监管成本,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还可以方便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物流、电子商务等。

连锁率的提高并是不简单排除单体药店,它应当是政府政策引导和企业竞争运作共同作用的结果,由市场客观形成,而不应当是政府行政强制的结果。

药品零售连锁率的提高是药品零售业发展进入初级阶段时必然出现的一种现象。提高零售连锁率可以提高零售业的集中度,提高企业市场信誉,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可以降低政府监管成本,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还可以方便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物流、电子商务等。

截至2011年底,浙江省已有零售连锁企业202家,零售药店16233家,连锁门店6799家,连锁率41.9%。

连锁率提高的障碍与捷径

距离限制是阻碍零售药店连锁率提高的最大障碍。

在一个连锁率较低的地区,绝大部分药店是单体药店,如果有了距离限制,一家单体药店就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地区里形成了地域垄断,即使价格高一点、服务少一点、态度差一点也仍然会有一定的客流存在,需求不会产生动力,竞争也不会形成压力。连锁企业往往是新开门店,由于距离限制导致不能再开新店,自然也就提高不了连锁率。而假如连锁企业采用收购的方式,已开办的药店又会利用自己已经获得的在一定区域内的行政许可,奇货可居,漫天要价,迫使连锁企业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这就是行政权力干预市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一个典型案例。

实践证明,在一个设置距离限制的城市和地区,一旦取消限制,药店数和连锁率必然都会快速上升。比如杭州市2003年初取消开办零售药店的距离限制后,当年就新增药店411家,包括单体药店转门店108家,全市和市区连锁率分别提高11.4和9.6个百分点。到2012年初,9年时间,全市零售药店从846家发展到3400多家,连锁率从22.1%提高到50.1%,其中市区连锁率从31%提高到70.3%。其间,全市和市区单体药店分别增加了1038家和213家。这说明即使在连锁率快速增长时期,单体药店的数量还是有一定数量的增加,这是市场需求决定的。

推动连锁率的提高除了各地药监部门要正确认识市场规律、正确理解法律规定从而采取正确的引导政策和监管措施之外,还牵涉到税收缴纳、医保定点、房屋租赁、经营方式等多个方面、多个政府部门,除企业自身努力外,行业协会也要注重对零售连锁药店和单体药店的支持,并积极争取政府的扶持政策,为药品零售业在“十二五”末全国连锁率从1/3提升到2/3作出自己的贡献。

《规划纲要》要求提升零售药店连锁率,这既是一个主观的政策引导,也是一个客观的发展预测,因为从全国来看连锁率偏低亟须提高。但连锁率也有一个适应不同城市不同地区的最佳值,过低则行业落后分散,药害事件易发,推升企业经营成本和政府监管成本;过高则经营业态单一,不利背街小巷、社区、农村、边远山区因地制宜形成符合药品管理规范的便利小店,也不方便群众购药。

同时,一些单体药店经历了几代人的发展,传承了独有的中药传统文化,经营有特色,年销售额超亿,群众口碑很好,能够在竞争中生存下来并不断发展。特别是在边远山区,具有深厚地缘经济、族群影响和邻里人脉的单体药店,成本低廉,贴近生活,和家庭相结合,二十四小时营业,可以实施行政、亲情、乡谊多方面的管理约束。如能按照GSP的基本要求,结合农村的客观实际,在建筑面积等方面适当放宽,促其发展,必能向解决农村缺医少药现象迈出实实在在的一步。

所以,连锁率的提高并不是简单排除单体药店,它应当是政府政策引导和企业竞争运作共同作用的结果,由市场客观形成,而不应当是政府行政强制的结果。

提高连锁率应当努力增加直营连锁门店而非加盟店。从国内各城市的实际看,各个行业包括药品零售业,连锁企业的违法违规事件,大多发生在加盟店,因为加盟店与连锁总部之间缺乏资本制约关系,而连锁企业良好的社会声誉又为加盟店提供了广阔的活动空间。这种加盟店权责不对称,利大约束小的状况极易导致加盟店出轨,应当引起追求门店数增加的连锁企业领导人的高度警觉和防范。

市场竞争提升集中度

如果说,提高药品零售连锁率是从微观上提高药品零售业集中度的话,那么,扩大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门店数量则是从宏观上提高零售业的集中度。这是药品流通行业零售连锁率的一个质量性指标。

中国目前的医药市场,医药生产和医药批发都存在数量多、规模小、技术层次和集约化程度低的问题,今后的竞争将是残酷惨烈的,一定会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在竞争中被淘汰,这是这两个行业的大趋势。

而药品零售市场则有所不同:药品零售市场存在着药店多和企业多两种现象。前者是为方便群众购药所必需,是购药方便和药店盈利博弈的结果;后者则是药品零售市场初级阶段发育不成熟的标志,随着时间的推移必然会逐步减少。从前述杭州药品零售市场的变化中可以看出,虽然九年间药店总数增加了3倍,但具有法人资格的药品零售企业却只增加了1.57倍,药店总数的增加和经营集中度的提升已经齐头并进。

近十年来,药品零售市场第一波竞争是单体药店发展被连锁门店遏制,连锁率大幅上升,单体药店生存空间从城市转向农村(杭州市九年药店总数增加了3倍,市区单体店数却只增加73%,新增单体店的80%左右在市区之外,这就是取消距离限制后客观上造成单体药店向农村转移、自然形成合理布局的结果)。连锁率达到一定比数后,会趋缓并逐步稳定下来。

在趋缓的过程中,第二波竞争就会在连锁企业之间展开。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并非保险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连锁企业之间同样存在优胜劣汰的规律。只有连锁门店多、市场覆盖面大、自我配送能力强、经营业态多样且符合市场需求、市场信誉好、总部经营管理规范得法的连锁企业才能生存下来并不断发展。连锁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关闭将是市场的正常现象,一个城市、一个地区中有一二家集中度较高的连锁企业也将是市场发展的必然。这样,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之间的竞争更会加剧,尤其浙江。因为浙江药品连锁企业拥有的门店数平均为34家,而全国范围内则是63家。杭州市九年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从15家增加到51家,年均增加4家,可以肯定,今后不可能再会有这样大的增加数了。

可以预料,药店数量的增长、连锁率的提高、连锁企业门店数的扩大、多种经营业态多种经营内容的常态化,以及通过药店的开办与关闭、以市场调节的方式实现合理布局从而满足方便群众购药这一最终目的,是今后一个时期的市场必然趋势。(未完待续)

Tags:连锁率 药品零售业

责任编辑:医药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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