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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药屡禁不止背后:医改剑指医药流通黑幕

2013-01-06 10:41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点击:

核心提示:2012年,流通领域成为医改最频繁的着力点,这迫使医药企业加速改变营销模式,行业营业费用高企,同时行业盈利已经出现温和下降的苗头。而政府正在考虑放开的“二次议价”,则会改写医药行业利益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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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价15.5元的芦笋片,在医院卖到213元;出厂价仅0.6元的一种普通注射液最后销售价格竟超过12元的现象被媒体集中曝光……

近些年来,这种离奇的一幕不断上演,矛头最终指向了流通领域。2012年,流通领域成为医改最频繁的着力点,这迫使医药企业加速改变营销模式,行业营业费用高企,同时行业盈利已经出现温和下降的苗头。而政府正在考虑放开的“二次议价”,则会改写医药行业利益格局。

流通领域成“降药价”着力点

一时间,“流通环节多推高了药价”的舆论泛起。随后,众多规范药品流通领域的政策相继出台或在酝酿之中。

2012年2月,由国家发改委起草《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征求意见稿。后因种种原因,暂行办法暂时没有出台。

但在2012年3月底,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加强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该《通知》实际上涵盖了暂行办法的部分重点内容。

最受业内关注的是,《通知》要求,自2012年9月1日起,对于零售环节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药品,经营者应将自主确定的药品最小零售单位含税出厂价格,按规定格式和要求报送至药品价格信息系统;生产企业需要从2013年起,在每年4月3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的最低、最高和平均出厂价格。

与核查药品出厂价格相配合的是,2012年8月,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9月开始,该方案开始在基层陆续落实。

在现行药品流通模式下,代理营销模式在行业中占据主导地位。药厂将药品以底价销售给代理商,终端售价和药品出厂价之间的差额构成了流通环节的利润和打点医生的灰色收入,这部分差额通常需要代理商出具虚假发票,这已成为行业潜规则,也是行业小代理商多如牛毛的根源。

核查出厂价、规范发票相结合,倒逼医药企业将流通环节的费用转移到生产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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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天价药 仿制药 医改 医药流通

责任编辑:医药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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