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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明年终结“以药补医” 百姓看病不用愁

2013-11-23 11:48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点击:

核心提示:近日,记者从海南省卫生厅获悉,为全面了解海南省医疗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海南省于今年10月份成立了公立医院改革调研组,对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7个市县进行了调研,并提出《公立医院改革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了海南省医疗改革取得的成效和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三大建议。

近日,记者从海南省卫生厅获悉,为全面了解海南省医疗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海南省于今年10月份成立了公立医院改革调研组,对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7个市县进行了调研,并提出《公立医院改革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了海南省医疗改革取得的成效和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三大建议。

调研组有关负责人透露,海南省“以药补医”有望于2014年成为历史,同时,海南省计划在全省范围内组建6个医联体,引导患者分层次就医,形成城乡医院分工协作机制。

海南省试点市县公立医院改革见成效

《报告》中指出,海南省试点市县公立医院改革取得一定成效,出现了“三降二增”的可喜变化。一是门诊、住院次均费用有所下降;二是门诊、住院次均药品费用明显下降;三是病人个人负担相对减轻(以新农合住院患者为例),取消药品加成后,新农合患者相对负担减轻95.07元;四是业务收入有所增长,与2012年同期相比,6家试点医院业务总收入增长10.40%;五是群众满意度有所增加。

据了解,部分试点市县公立医院也根据自身情况调整改革方向,形成当地特色。保亭县人民医院实行“优劳优酬”的内部分配制度,将工作数量、质量和满意度作为科室和个人的综合考核指标,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文昌市人民医院开展了住院按床日付费试点,实现在统筹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所有病种的全覆盖;澄迈县人民医院积极与北京天坛医院合作,建立远程会诊系统,与东软集团合作开发了医院管理系统、临床检验系统、电子病历系统等。

而三亚作为海南省第一个试点市县,除了具备以上市县的部分改革特色外,三亚市公立医院摸索出了更多独具特色的体制。例如,实行总额预付制,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模式;出台《三亚市公立医院改革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三府办[2011]139号),对医院就诊环境等18个考核项目开展评价,并邀请相关行业人员担任社会监督员,完善对公立医院的监管机制。

90%的病人在县域内就医难以实现

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但《报告》指出,目前海南省部分试点市县公立医院改革存在政府补偿比例偏低、偏离了政府补偿方向、大部分试点公立医院负债运行等问题,而出现的主要问题是人事编制和绩效分配改革滞缓。据了解,在试点单位中,只有澄迈县人民医院人员编制接近1.4人/床(标准为1.4-1.5),其余都处于严重缺编状态,导致人才引进难、现有人员不稳定的问题。另外,医院内部收入分配机制不科学。一方面,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难以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医生的收人未能充分体现其劳动价值,难以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

此外,海南省县级医院能力建设缺乏可行的规划,县级医院向上级医院转诊率依然偏高,90%的病人在县域内就医难以实现。据了解,昌江县城镇职工医保县外就诊率高达50%,占总费用的60%;屯昌县上级医院转诊率达20%,其他市县平均也超过过15%。同时,县级公立医院药品招标采购机

制尚未健全。一是未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医保目录(包括新农合和城镇医保目录)编制适合我省的《县级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以下简称《集中采购目录》),造成无法编制我省《县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无法规定基本用药使用比例。二是我省虽然药品进行统一招标,但暂未做到统一采购、统一支付,使县级医院药品价格虚高。

医改调研组三大建议解决医改难题

对于海南省医改中所存在的问题,公立医院改革调研组按照老百姓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院得发展、政府能承受的原则,提出三点建议:

一、完善财政的长效补偿机制,确保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行后财政补偿资金的落实。同时,落实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医疗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政府投入政策,禁止县级医院举债建设。二、推动基层医疗机构积极推进激励绩效改革,拉开分配档次,打破大锅饭的分配模式。同时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水平,以满足90%的病人能在县域内治疗为目标,确定好医院发展规模。三、制定省级基本药物目录,完善药品招标采购机制。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医保目录(包括新农合和城镇医保目录)为

依据,确定海南省《集中采购目录》。按照“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招标采购办法,全省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县级医院使用药品以《基本用药目录》为主,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使用《基本用药目录》内药品采购金额占每月总采购金额比例不得低于70%,其他药品的使用原则上从《集中采购目录》中选择。

将组建6医联体引导患者分层就医

针对海南省取消“以药补医”的问题,调研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争取在2014年下半年将取消“以药补医”覆盖到全省,同时对于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不再按照以往统一通过上调医疗服务价格补偿70%和增加财政补助30%进行补偿的补偿机制,而是根据我省不同市县的具体情况建立更科学的补偿机制。

该负责人还向记者透露,除了全面取消“以药补医”外,我省还将加大医疗改革力度,通过借鉴其他省份的经验,探索我省的医联体模式,计划以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海医附院、省农垦总院、海口人民医院、农垦三亚医院为核心,以城乡对口支援为纽带,在全省范围内组建6个医联体,引导患者分层次就医,形成城乡医院分工协作机制。同时在省直医疗机构、海口市和三亚市市属医疗机构探索组建医疗集团,实行“三统一”创新体制机制,基本形成首诊在基层,康复进社区,分级诊疗,使“民生医改”惠及千家万户。

Tags:海南 以药补医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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